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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研究生教育教学运行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5 浏览次数:1683

各学院:

    为确保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现将研究生教育教学运行经费下达到各学院及相关教师,经费有关事项如下:

一、经费项目

本次下达的研究生教育教学运行经费包括研究生教学维持费和研究生论文指导费两项。

二、经费标准

研究生教学维持费具体包括教学管理费和课程教学维持费。

(一)教学维持费

1.教学管理费(拨付到学院经费本)

按各学院当年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分人数区间不同拨付到培养学院,区间经费拨付标准如下:100人以下为2万元,101-300人为3万元,300人以上为4万元(详见附件1)。

2. 课程教学维持费(拨付到任课老师经费本,暂未拨付)

    1研究生全校公共课程

语言类课程:

博士生课程核拨金额=选课人数*15/;

硕士生课程核拨金额=选课人数*10/生。

政治理论课:

核拨金额=选课人数*10/生。

2)研究生专业课程

博士生课程核拨金额=选课人数*45/生;

硕士生课程核拨金额=选课人数*25/生。

3)留学生课程按3倍计算,非全日制硕士生课程不划拨教学维持费。

(二)研究生论文指导费(拨付到指导教师经费本)

研究生论文指导费核拨标准如下:

博士生每生2000/;

全日制硕士生每生1000/;

来华留学硕士生2000/;

华留学博士生4000/年。

三、 经费开支范围

(一) 研究生教学维持费开支范围:

1.与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关的图书资料费、复印费、试卷印刷费、课件制作费、电子资料及教学用品购置费等;

 2.研究生任课教师参加教学研讨会的差旅费及教学教研、教改、教学管理活动会议费、差旅费等

 3.研究生实验课程的实验耗材、设备购置及维护费;

 4.研究生实习实践环节的交通费、差旅费;

 5.与教学管理有关的办公用品购置费、教学文件打印费研究生专用教室的零星维修费;

 6.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费用及教学督导费;

 7.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考务费。

(二)研究生论文指导费开支范围:

1.与学位论文研究有关的资料费、复印费、实验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小型低值器具费;

2.指导教师及其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调研等的差旅费;

3.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审稿费、版面费等知识产权费用;

4.开题报告论证、专业实践考核、论文答辩的专家费;

5.毕业论文打印费、毕业论文评审费、毕业论文答辩专家费等。

四、其它

研究生论文评阅费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专业实践考核等专家费支付标准由培养学院研究制定。经费开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华人策略社区

2021年5月24

附件:2021年研究生教学管理费

序号

学院

教学管理费(万元)

经费本号

1

农学院

4

101-112200000

2

植物保护学院

4

103-112200000

3

园艺学院

4

102-112200000

4

林学院

4

118-112200000

5

生命科学学院

4

114-112200000

6

艺术学院园林学院(合署)

4

115-112200000

7

动物科学学院

4

127-112200000

8

资源与环境学院

4

105-112200000

9

食品科学学院

4

108-112200000

10

材料工程学院

3

119-112200000

1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3

117-112200000

12

机电工程学院

3

107-112200000

13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3

113-112200000

14

经济管理学院

4

128-112200000

15

公共管理学院

3

122-112200000

16

国际学院

2

126-112200000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12-112200000

18

安溪茶学院

2

152-112200000